2012年11月7日 星期三

評鑑蓄勢待發 教師專業齊步走(下)

楊惠芳 (2012/11/6)

行政院通過《教師法》修正草案,將中小學「教師評鑑」正式入法,教育部將在六個月內訂定《中小學教師評鑑辦法》,最快從一百零二學年度起實施,未來全國二十萬名中小學教師都必須接受評鑑;但評鑑如何推動?怎麼評鑑?由誰來評鑑?評鑑如何做到公正客觀,讓教師信服,又可達到預期效益等問題,值得深入深討。

談到「教師評鑑」,教師團體與家長團體總是站在對立的兩方,彷彿是不可觸碰的地雷。主要的爭議是,部分教師擔心評鑑沒有公信力,不認同評鑑和升遷、敘薪結合,以及教師評鑑還涉及複雜的利益糾葛,政府甚至為了選票而遲遲不敢實施教師評鑑。從教師專業發展及提升教學品質的角度來看,教師評鑑勢在必行。

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,教師團體並不反對教師評鑑,但他擔心教師評鑑淪為作文比賽,對教學現場造成干擾。

(全文未完,請見國語日報101年11月5日第15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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